住宅火險及地震基本保險
不僅火災,還有地震雙主險。火災、地震無法預測~給住家最基本的保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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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項目:
住宅火災保險
●基本給付:建築物火災財損、動產火災財損
●額外費用:清除費用、臨時住宿費用
住宅地震基本保險
●基本給付:建築物地震財損
●額外費用:臨時住宿費用
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
●基本給付:第三人傷亡責任給付、第三人財損責任給付
住宅玻璃保險
●基本給付:玻璃給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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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內容:
住宅火災保險、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、住宅玻璃保險及住宅地震基本保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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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一、不保或除外事項
二、此險種特色說明:(1)一年投保一次。(2)一次保障火險、地震兩種潛在風險。(3)建築物採「重置價值基礎」計算保額,無需考慮折舊問題。(4)投保「建築物」火險還會自動承保部份動產。(5)不論火災或地震造成無法居住時,均提供臨時住宿費用的補償。
住宅第三人意外責任保險附加條款
補償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保障的不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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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賠對象:
因火災或爆炸造成第三人體傷、死亡或財產損害,依法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被要求賠償時,依此附加條款可向本公司請求賠償。此處之第三人為被保險人之配偶、家屬、同居、受雇人以外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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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項目:
應付賠償金額超出以上"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"額度再由本險依保險金額賠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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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內容:
被保人因過失所致屋內或屋外第三人造成體傷、死亡或財損之損失,在保額限度內,皆由保險公司先行支付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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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自負額:體傷、死亡2,000元;財損10,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