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意外事故(非疾病)就醫,支出醫療費用時,超過全民健保部分,保險公司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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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賠對象:
被保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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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付項目:
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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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內容:
1.針對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,遭受非由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,經登記合格的醫療院所就診治療者,本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,超過全民健保部份,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。
2.保險金額以旅行平安險之10%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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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國外因無法使用健保就醫,故當被保險人因意外事故就醫時,常需自費負擔高額的醫療費用,本項保障可轉移自費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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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賠文件:
1.保險金申請書
2.保險單或其謄本
3.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;必要時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
4.醫療費用明細及醫療證明文件或醫療費用收據
5.受益人之身分證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