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較於壽險業陸續推出新冠肺炎相關防疫保單,產險業面對這樣的疫情,雖然也已可以做健康險,但產險業還可以做壽險業做不到的費用保險。其實大家都知道病毒所影響,除了個人健康醫療成本以外,它最重要的一個威脅是來自於對生活的干擾,讓我們的正常步調混亂,可能會要被居家隔離、或是沒辦法上班、或是因此所衍生出營業的損失,這些都是法定傳染病防治法無法涵蓋的,所以產險業就可以在這邊提供額外的費用補償。也就是說產險業在健康險以外,能提供更多元的保障項目。
以這次受衝擊最大的旅遊不便險來說,旅遊不便險是承保旅遊所衍生出來的一些責任與費用損失,因為是完全連結在旅遊上,如果全球旅遊活動停擺,那後面的保險就完全都不存在,當然損失慘重。
其實產險業在做旅遊相關產品時,因為它的產品線比較完整,不像壽險業只能做旅平險,但是產險業可以做旅遊相關保險--旅平險加其他責任跟費用保險,所以過去的業績很好!
從這次新冠肺炎出來後,它會讓大家體會到一件事情,就是不只有醫療費用損失,就像旅平險只會理賠身體受傷、生病還有死亡,但出門在外還有很多潛在的財產或責任威脅,慢慢很多人透過旅遊險知道這些事;相對的透過這次的新冠肺炎,讓大眾知道發生這種事情不只有生病的問題,後面衍生的問題其實更嚴重,營業無法繼續、營業下滑、失業、薪資減少、很多的活動取消…….這些衍生出來的問題,這都很值得產險業去開發商機。
例如以前我們總以為天氣才會影響活動,所以開發以天氣為主要影響因子的活動保險,但是像這種疫情尤其是區域性的傳染病,讓我們對風險發生的原因有更廣的認識,然後大家體會也很深。像壽險業主要還是以醫療險為主,醫療只是一部份,產險有關防疫的產品範圍概念,就跟旅遊不便險很像,它除了健康險還可以做「生活不便險」,因為疫情讓大家生活很不方便,這些都是額外的支出;也因為這樣工作會額外增加成本或是降低收入,這些都是新生成的風險,這些都是因為疫情帶來的新想法。產險業者可以對照旅平險跟旅遊險的概念,可以做得比壽險業還更多的面向。
另外在車險、火險方面,肺炎也引起很多過去比較想不到的事,國外的車險公司知道因為封城,優先考慮客戶行車風險下降後,應該怎麼樣主動做出因應,因為車子不開以後,保險公司的出險也低了,它除了退費外,也在思考怎麼樣在合理的利潤下開發新產品,因為大家過去沒這個經驗。像火險也一樣,過去認為房子本來是用來居住,沒有想到還有居家隔離或檢疫,可能要消毒甚至無法使用,會導致房屋功能暫時喪失,會衍生出要住旅館的費用,過去的火險怎麼想也想不到這個東西,可以思考有甚麼附加險的可能。
每一次的災難都是非常難得的一個經驗,可以去考慮一下會衍生甚麼樣的不便以及生活的費用,這些都是未來在設計產品一個很重要的思考點。
疫情可以想到滿多新商機的可能性,但做這個是有前提的,其實這種大型的傳染病,理論上不是保險公司可保的風險,如果像國外將近人口的10%到20%都染病是不得了的,這就是巨災了。這也是保單為什麼會將嚴重的傳染病排除的原因。設計產品除了以銷售為考慮外,風險控管也是要非常注意,就像必須明定費用保險上限以控制風險,也應該把明顯有逆選擇與道德風險的情況篩選掉;譬如說要保新冠肺炎,對冒險出國或已在居家隔離者都應該好好把關,把風險控制的機制都要做好,否則為了尋求商機反而製造自己的危機,這樣就不對了。
面對後新冠時代,保險業者應時刻提醒自己,保險業拿的營業執照,是一張特許的執照,是政府利用公權力准許少數人承作的特殊執照,所以這也是告訴持有特殊執照的人,除了商業利益以外,它還必須做很多有關社會利益的考量,包括主動提出新商品因應社會需求,這些都是保險業專業的表現。這本來就是應該要做的事情,在消費者還沒想到這些需求時,就應該要去設計這些東西滿足他們的需要,這是第一個。
第二個就是這次保險業做了很好的示範--安定人心,保險公司按照契約的條款確實是可以不予理賠的,但是因為在社會很不安的時候,主動放寬條件把本來對保險公司有利的條款,在可以承受的範圍內直接把它免除,這樣是增加社會的安定力量。保險公司面對這個風險,因為他掌握了更多的資源,本來就該超前部署,應該要在客戶還沒想到之前就應該要想到相關的產品,然後協助他們可以更容易度過困難,而且又在一個財務可支撐的範圍之內創造雙贏。